病人約章的目的,是向仁安醫院的病人,解釋他們應有的權利及責任。瞭解自己的權利和責任,對於你和醫療護理人員的關係,相得益彰。病人約章列出社區與醫院如何藉著積極及開明的夥伴關係,促進醫療服務的成效。
醫院病人的權利
- 有權得到符合現時認可標準的醫療服務。
- 有權知道仁安醫院提供的醫療護理服務資料及收費。
- 有權清楚知道你的病情、診斷、病情發展、治療計劃,包括常見的問題及其它可行的療法。
- 有權知道處方藥物的名稱,以及藥物在你的情況下會發揮的正常作用及可能產生的副作用。
- 有權接受或拒絕任何藥物、檢驗或療法,並獲知所作決定可能引起的後果。
- 有權徵詢其他醫生的意見。
- 有權就個人的私隱權、尊嚴、宗教信仰及文化信念獲得尊重。
- 有權獲知有關你的病情及治療方面的資料。
- 有權得到院方將你的病情資料保密。
- 有權向仁安醫院提出申訴,並得到迅速及公允的處理。
- 有權選擇是否參與醫學研究計劃。
醫院病人的責任
在醫院內,病人與醫療護理人員是有著醫療夥伴關係。除了上列的基本權利外,你對醫療護理人員及其他病人亦有一些基本的責任。要在醫療過程中擔當積極和負責任的角色,你的責任包括﹕
- 應向醫療護理人員詳盡地提供你的健康狀況、過往曾患的疾病、敏感症及其它有關詳情。
- 應遵從醫生提出並經你同意的治療程序,及有關指示。
- 為顧及其他病人及醫院職員的權利,應遵守醫院所訂定的規則。
- 應準時應診,如不能依期赴診,應儘早通知有關醫院或診所。
- 不應要求醫療護理人員提供不正確的資料、收據或病假證明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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